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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著作权代理公司怎么选?

为什么现在中国侵权事件屡禁不止?山寨满天飞?我觉得法律对于版权和著作权的保护已经渐渐完善了,但是人们的意识还没有同步到法律的高度。下面财税网小编为您来解析一下有关著作权侵权的法律风险。

一、著作权法律意识淡薄,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

1.按照我国著作权法律规定,著作权采用的是自动保护原则,即以作品的产生为条件而自动取得著作权。若企业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选择和使用,则不可避免的会产生著作权纠纷,严重者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。

2.侵犯著作权罪,是指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、音像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,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,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,制作、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,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。

二、侵犯著作权的违法行为不明确,明明已经侵权但是自己却浑然不知

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可以概括为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复制、发行、表演、放映、广播、汇编、通过信息www.jzzzq.com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应当根据情况,承担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三、不明确著作权保护的具体范围

根据《著作权法》第三条规定的作品,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、艺术和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、工程技术等作品;文字作品;口述作品;音乐、戏剧、曲艺、舞蹈、杂技艺术作品;美术、建筑作品;摄影作品;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;工程设计图、产品设计图、地图、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计算机软件等。

四、不知道著作权保护是有期限的

作者为公民的期限,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,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;如果是合作作品,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。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,保护期为50年,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;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,著作权法不再保护。特殊作品的期限,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,保护期为50年,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;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,著作权法不再保护。

提高保护自己作品意识的同时也要提高保护他人作品的意识,作品也是人的汗水凝结的结晶,不能被随意复制粘贴!财税网作为专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工商、税法、法律服务的创业法律专业服务平台,一直秉承着“让创业更简单”的理念。目前已拥有国内以及海外数万条经典成功案例,根据您的需求为您量身定制高效、专业、灵活的服务。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话400-077-7879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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